全校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踏青出游活动增多,加之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清明节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易发高发期。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周密部署安排,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及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各部门要在放假前结合清明节期间安全风险特点,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标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排查走过场、整改留死角。
1.学生宿舍及办公场所。各部门要在清明节前组织一次学生宿舍及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及办公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卧床吸烟、点蜡烛或使用明火,严禁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开启常闭式防火门,离校前务必做到人走断电,关好门窗。
2.实验室与危化品管理。各学院(科研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高温、高压、大功率实验设备的规范管理,实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实验设备“带病运行”,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并贴封条。
3.食堂及商业网点管理。后勤保障处要落实食品、用油、用气、用电、管道、防火等事项的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及各类防范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各经营网点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管好水电、油气、安全设施设备,严禁在商铺内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出行安全。全体师生出行时,要选择正规运营的交通工具,坚决不乘坐无资质车辆、超员超载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祭扫、踏青时避免前往未开发的偏远山区、河道等危险区域,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风、防雷、防雨准备,提高反诈意识,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及银行卡密码,警惕“祭扫补贴”“低价旅游”等诈骗陷阱。
5.建筑工地及施工现场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加大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现场管控,落实看护措施,确保安全。
三、倡导文明祭扫,严防野外用火
1.文明祭祀。全体师生员工要带头遵守地方森林防火规定,在清明祭扫时,严禁在山林、草地、墓地等区域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采用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绿色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2.校园防火。严禁在校园绿化带、草坪、树林等区域动用明火或进行烧烤、野炊,后勤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严防校园火情。
四、严格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值班备勤。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安全保卫部(处)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要确保应急力量在岗在位,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信息报送。遇有火情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控制现场,并按规定程序向学校和安全保卫部(处)(24小时电话:2435110)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群、校园网、主题班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节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重点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初起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出行安全等常识,针对留校学生建立信息台账,加强走访和关怀,提醒学生注意宿舍用电安全。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节日。
特此通知。
延边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