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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6-02-24 15:14  



    为切实营造平安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消除校园各种安全风险,按照上级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校舍与基础设施安全

1.建筑结构

逐一查看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建筑主体,关注是否存在裂缝、倾斜、渗水、屋面破损等情况,特别是经冬季冻融后墙体和屋顶是否出现新的损害迹象。(后勤保障处负责)

2.室内设施

排查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门窗、玻璃是否完好牢固,课桌椅和讲台有无松动、破损等安全隐患情况。(各所属部门)

3.公共通道

检查走廊、楼梯踏步的防滑状况,楼梯扶手和护栏是否稳固安全,高度、间距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后勤保障处负责)

4.卫生间与顶棚

检查各类卫生间水龙头、冲水设备、排水地漏是否畅通,吊顶、天花板有无脱落风险。(后勤保障处负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基本消防设施

全面摸清灭火器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检查压力表读数和有效期;检查测试消防栓、水带、水枪是否完好可用。(安全保卫部负责)

2.消防系统运行

查看消防控制室设备状态,测试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烟感、疏散系统的完好性和灵敏度。(安全保卫部负责)

3.疏散条件

检查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区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无上锁、封堵或堆放杂物现象;核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齐全。(各所属部门负责)

4.重点部位防火

对实验室、仓库、配电室、档案室及食堂后厨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和日常管理台账完整,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食堂用油用火区域要重点核查燃气报警装置、切断阀、排烟系统运行情况,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所属部门负责)

(三)用电、供水与供暖安全

1.用电系统

对校园配电房、供电线路、配电箱、插座开关等进行全面检查,关注是否存在老化、破损、受潮、鼠咬等问题。(后勤保障处负责)

2.用电设备

核查各教室、办公室、机房的空调、电脑、多媒体一体机、投影仪等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漏电、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各所属部门负责)

3.供水与饮水

检查供水管网、阀门、水泵、水箱是否完好,无冻裂、渗漏等情况;确保饮水(公寓直饮机)设备完成清洗和消毒,取得合格水质检测报告。(后勤保障处负责)

4.供暖设施

对管道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设备带病运行。(后勤保障处负责)

(四)食堂卫生与饮水安全

1.食堂环境与加工过程

检查操作间和餐厅地面、墙壁、操作台是否整洁无积水,无明显油污和霉斑;查看冰箱、冷柜是否按要求实行生熟分开存放,严禁存放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食材。(后勤保障处、大学生服务中心负责)

2.食品安全管理

核实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留样种类、数量、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规范;检查采购、验收台账是否齐全。(后勤保障处、大学生服务中心负责)

3.从业人员管理

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在有效期内,工作服、帽子、口罩佩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后勤保障处、大学生服务中心负责)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管理

1.危险品储存

对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室及其准备室进行一次性全面排查,确保药品和试剂分类摆放、专库存放,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各学院负责)

2.台账与过期物品

检查危化品台账是否真实准确、登记是否及时完整,对过期、失效试剂和废弃药品要按规定统一处置,不得长期搁置。(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各学院负责)

3.安全设施、特种设备

检查通风柜、洗眼器、紧急喷淋、灭火装置、特种设备等安全是否运行正常,实验台以及水、电、气管道有无泄漏。(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各学院负责)

4.制度与人员安全

核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张贴上墙,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严禁学生在无教师在场和指导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实验室或操作危险设备。(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各学院负责)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安全

检查床铺稳固性、门窗完好性、照明设施和电源插座使用情况;坚决禁止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重点关注走廊、楼梯、防护栏等部位的安全,防止高空坠落和攀爬栏杆等危险行为。(室内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后勤保障处负责)

2.宿舍管理

核对宿舍管理制度、公寓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以及值班巡查记录是否完备、执行是否到位。(后勤保障处负责)

(七)校园治安管理

1.交通安全

排查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安全保卫部负责)

2.校内治安防控

对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一键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和维修保养,确保状态良好。检查门卫值班、110巡逻制度执行情况,合理安排巡逻线路和频次,形成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安全保卫部负责)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下班前)

各部门对照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做好记录。对查出且能现场整改的问题立即处理,做到立查立改。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填写《校园安全隐患登记表》,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措施需求,于2月28日前报送学校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汇总阶段(3月2日)

由学校安委会办公室对各部门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台账》,明确每一项问题的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并报省教育厅。

(三)整改阶段

1.各责任部门依据报送的校园安全隐患登记表,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2.对具备条件的隐患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需分步实施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落实过渡期安全防范措施。

3.学校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对整改合格的隐患项目实行销号管理,一项一销,形成闭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各部门要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守护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首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所属科室、专业抓落实,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到事。

(二)聚焦重点,深入排查整治

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消防、实验室危化品、校车及校园公交、食品卫生、校园周边等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分级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短期无法整改的落实临时防护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安全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和师生安全教育,提升应急能力。

联系人:段连峰,联系电话:2436814,邮箱:0000001553@ybu.edu.cn

附件:校园安全隐患登记表

延边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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