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4年吉林省安委会两次会议精神,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落实落细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经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工作。下面,将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依据
参照《延边大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具体指标见附件。
二、 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主要面向安全管理重点部门,主要包括18个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珲春校区、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中心、科技孵化园、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离退休工作处、博物馆,共计34个部门。
三、安全检查
对各部门2024年春季学期安全工作开展“回头看”。
四、考核办法
由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次考核。由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部分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实地检查和查看资料的方法,分别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考核情况报告提交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园网通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时间
2024年3月11日至13日。具体到各部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具体要求
被检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年度安全工作考核验收,是推动部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认真准备检查材料和佐证资料,于3月8日前将部门考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安全保卫处。
各检查组完成考核验收后,各组联络员及时对本组考核情况进行梳理,整理成简要考核情况报告,13日报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安全大稳定•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